汇 海 佳 招 商 政 策 | |||||
合作条件/模式 | 地区级经销商(代理) | 地市级经销商(加盟) | 县级经销商(批发、分销) | ||
合作要求 | 资质要求 | 1、具备一定资金实力,良好的人脉关系和资源; | 1、有人脉和专属渠道; | ||
2、认同企业管理,能迅速拓展当地市场,完成渠道构建; | 2、认同企业管理。 | ||||
3、有商业运作经验,企业组织及人员队伍。 | |||||
4、半年以上经营考核或可一次性注款。 | |||||
品牌授权 | 公司及单店品牌授权 | 单店品牌授权 | 无 | ||
店面规格 | 旗舰型店面或50平以上商超店中店 | 经济型以上店面或商超专柜(店) | 不限 | ||
装修标准 | 统一装修规范 | 局部统一 | |||
首货额度 | 15万 | 10万 | 全品5万 | ||
加盟费 | 20000元/年 | 10000元/年 | 无 | ||
保证金 | 1万 | 1万 | |||
任务保底 | 60万 | 30万 | |||
市场开发 | 至少1个旗舰店及商超店(或经济型以上店) | 无 | |||
政策扶持 | 市场保护 | 区域独家经销权 | 单店8公里范围内唯一经营 | 无 | |
技术扶持 | 1、提供店面选址指导; | 提供人员来店培训 | |||
2、提供店面装修效果及设计施工图; | 提供专柜设计图、效果图 | ||||
3、提供产品知识及人员销售培训; | 无 | ||||
4、提供开店设备器具明细及铺货指导; | |||||
5、提供开业促销及广告方案设计指导; | |||||
6、提供市场营销及渠道构建指导; | |||||
7、提供网络推广宣传。 | |||||
开业扶持 | 1、提供开业人员到店指导; | 无 | |||
2、开业促销套餐(根据促销品进行一定比例价格折让)。 | |||||
3、按比例配送宣传单/册 | |||||
广告扶持 | 公司提供策划、宣传方案、网络推广、网络课堂。 | 无 | |||
经营扶持 | 1、区域督导巡回指导; | ||||
2、年度经销商大会聘请营销专家进行海产市场专场营销培训、座谈(免费); | 自费 | ||||
3、年度公司统一大型促销联动支持,季度产品促销折让推进; | 无 | ||||
4、专属渠道产品支持 | |||||
5、年度不少于二种以上新产品开发推广 | |||||
6、批发、酒店渠道归属 | 酒店渠道归属 | ||||
7、网购50%利润分成 | 网购30%利润分成 | ||||
奖励支持 | 返点奖励 | 完成任务额100万以上返1%,200万以上返2% | 完成任务额后,50万以上返1%,100万以上返2%, | 无 | |
其它奖励 | 1、每年评选一个优秀经销商奖(可以奖金形式或提供特别培训或旅游等奖品) | 无 | |||
2、每年评选一个经销商特别贡献奖(同上) | |||||
执行日期:2012年8月1日 | |||||
◆店面类型及划分标准: | |||||
1、专卖店:旗舰店≥50平米;标准店≥30平米;经济店≥20平米 | |||||
2、商超店中店(柜):店中店≥15平;专柜≥5延长米(或≥6平) | |||||
3、销售专柜:设置于酒店、药店、特产、礼品等销售柜台 | |||||
◆合作模式说明 | |||||
地区经销商:区域独家代理商,特大城市首次货款有所不同,详见下方。 | |||||
地市级经销商:加盟店(单店或商超店柜),享受一定范围销售唯一性。 | |||||
县级经销商:具有独立销售渠道、大型团购或终端产品分销商,达到一定进货额即可享受经销价格。 | |||||
◆特大城市包括: | |||||
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沈阳、哈尔滨、石家庄、郑州、济南、南京、长春、杭州、武汉、成都、广州、 | |||||
福州、昆明、合肥、长沙、西安。 | |||||
◆特大城市地区级代理首次进货额度20万;地市级首次进货额度15万;县级/单店首次进货额度5万。 | |||||
特大城市代理条款除首次货款金额有所不同外,其他条款按上表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