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裕奎 通信员 张立新 山东日照市岚山区的一个海水养殖户发明盗采海砂的船后,不仅不报案反而讹诈船长4万元。后来,公安机关在侦察不法盗采海砂一案中,发明了养殖户的讹诈行动,随后法院以巧取豪夺罪将该养殖户判刑并处分金。 李伟(假名)在岚山区虎山镇四周海域从事养殖业,前期发明其养殖区曾遭到过往船只的损坏。2014年3月24日清晨,李伟看到一条采砂船正在养殖区旁边两里地的海域由北向南行驶,预备返回江苏。随后,李伟率领职员将上述采砂船拦下,见船上装满了盗采的海砂,便谎称该船损坏了其养殖区,并以报警举报对方盗采海砂相要挟,向船长殷某索要20万元。 殷某惧怕本身盗采海砂的行动被举报,***给了李伟4万元。李伟还想再多要钱,谁知对方反过来恐吓李伟说:“你这是讹诈,再不降价,把我们逼急了我们也报警。”李伟心虚便将采砂船放行,也没有再持续索要钱。 同年4月,公安机关在侦察殷某等人不法盗采海砂一案中,发明了李伟的上述犯法行动,并到李伟地点村村委会将他传唤到案。李伟到案后说,那时那条船是在养殖区旁边行驶,没有损坏他的养殖区,并且船上装有导航,确定会显示出养殖区并避开养殖区行驶。同时还自动退回讹诈所得款4万元。 本年10月,岚山区法院经审理以为,李伟以不法占领为目标,以威胁等手腕,强行索要他人财物,数额较年夜,其行动组成巧取豪夺罪。鉴于李伟到案后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对其从轻处分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分金二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