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健立健全监管体系。荆州建立了市、县(市、区)、乡镇、村场四级农产品安全联管监管网络,各级水产部门成立水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将质量安全监管纳入“一把手”工程亲自抓,并成立工作专班,逐级签订水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监管责任,做到养殖基地、批发市场质量安全责任全覆盖。同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监管责任不落实,惩罚处置不力的单位评先表彰一票否决;造成严重后果的,启动行政问责,追究相应的行政责任。全市始终保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的高压态势。
二、全面落实监管责任。今年3至4月,在全市开展了水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实施情况专项检查,共拉网式排查14家水产批发市场、20家超市水产品专柜、30多家农贸市场,对是否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如实记录购销台帐和查验产地证明、检验合格证明,是否自行建立药残检验室和开展抽查检测等方面,对各市场主体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检查,并督促整改。4月15日到6月15日,全市开展了水产苗种生产专项治理活动,对全市全部85家水产苗种生产场生产、用药和销售三项记录制度实施情况,以及生产过程中是否存在使用违禁药物、是否存在生产和经营不合格水产苗种等进行了检查。同时,严格实施水产品产地准出制度,全力做好水产投入品监管,确保生产源头质量安全。
三、认真落实抽样检测。2013年上半年,荆州市水产局配合部、省、市完成了201个水产品抽样检测任务,检验结果合格率为97%。洪湖、监利、公安等县市还利用现有的疫病防治设施条件,引进部分快速检测设备,开展了快速检测,对部省级健康养殖场、重点水产品批发市场进行突击检测,当场公布结果,弥补了部省抽检结果反馈周期长,溯源执法查处难的局面,确保市民吃上放心鱼。
四、大力开展品牌创建。全市现有国家级健康养殖示范场43个,省级健康养殖试范场25个,苗种繁育基地85家,水产加工企业53家,休闲渔业基地324个,水产批发市场14个。建立了地方水产养殖标准28个,创“三品一标”产品325个,其中无公害产品305个、绿色食品9个、有机食品7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4个,中国驰名商标1个,湖北省著名商标6个,荆州知名商标15个。通过品牌创建活动,进一步夯实了质量安全基础。
五、探索建立追溯体系。除加大抽检力度外,荆州市水产局率先在全省积极探索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信息平台。该平台涵盖水产品生产环节、销售环节各项信息,包括养殖生产记录、水产投入品使用记录、产品入库查验记录、产品销售检验记录、查询管理、标识管理、责任管理和信用管理等,使产品质量追溯体系达到智能化、信息化、多方协同管理的目的。2013年上半年,基本完成了“洪湖清水”大闸蟹、监利“荆江牌”黄鳝两大品牌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信息体系建设,500余户养殖户基本信息已全部录入,公安县“楚霸王”生态甲鱼可追溯信息体系建设正在洽谈中。届时,在超市、专卖店、批发市场等销售的以上三大特色水产品,都将有对应的二维码贴在包装上,购买产品的市民可通过扫描二维码,直接获悉产品出自何地,产品投入市场前的生产环节、生活环境、水质状况、投食施肥、防病治病用药情况,产地信息一目了然。
六、切实抓好宣传培训。为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荆州市水产局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宣传单等多种形式,采取专家培训等方式,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让全社会都参与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一是在荆州电视台、广播电台、农信通手机台、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定期开辟专栏,反复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二是全市各级水产、渔政部门将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与渔业科技培训结合起来,组织专家到各生产企业、农村养殖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健康养殖示范场、养殖专业户举办知识讲座。2013年上半年全市共举办宣传培训310场次,6000余人次;三是印发宣传资料,不定期的在大型场所组织现场宣传报告会,现场宣传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四是注重市、县、乡镇、村场四级联合宣传,在各乡镇场及水产批发市场、大型超市、水产经营户经营点醒目位置,特别是大型节假日定期悬挂横幅标语。通过宣传,牢固树立企业是水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引导市民安全消费、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