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隋先生从南京托运50桶海蜇头到周巷,没想到在运输途中桶身破裂,海蜇头死了一半。日前,通过协调,物流公司赔偿了隋先生900元。
今年5月16日,隋先生通过一家物流公司从南京托运50桶海蜇头到周巷,打算送给朋友,托运费为300元。然而朋友在验货时发现,装海蜇的桶身有近半数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破裂,致使水流出,造成部分海蜇死亡,经济损失约1300元。隋先生非常生气,认为物流公司的运输不给力,不但给他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而且自己在朋友眼里也失了信用没了面子,物流公司要承担责任。但对方以托运海鲜不能保证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事情为由拒绝全额赔偿。
周巷工商分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国家邮政方面的法律法规,活海鲜属于禁止托运的范围,正规的邮政公司都不受理,但现在很多物流公司在违规操作,市民也乐于“地下交易”,却不知一旦产生纠纷便难以受到法律保护。就此纠纷来讲,物流公司既然受理了隋先生的托运,就应该对货物的包装尽到注意、提醒义务,保证其完好无损送达,如物件发生损失,物流公司就应承担由其自身失误造成的责任。最终,物流公司支付给隋先生托运费3倍计900元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