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水作业氧气管被切断,殒命水中
面对美丽的蓬莱阁海滨,市民王先生的心情异常沉重。今年6月6日,就在眼前这片海域里,王先生53岁的父亲惨遭不幸……“2个月过去了,那个惨状好像就在眼前。”昨天,市民王先生向记者讲述事情的经过时,依然沉浸在悲痛中。
王先生的父亲承包了蓬莱阁北侧的一片海域养殖海参。当天,其父与几名工人一起到这片海域作业。作业的小船锚住后,其父穿好潜水服、戴上呼吸装置就下海捕捞海参了。事发时在场的一名工友说,当时他在作业船上,看到旁边停泊着一艘旅游快艇。正值旅游旺季,游艇上一拨10多个人满了就出发。“我在作业船上看到了,觉得游艇离作业区太近,就一边打手势,一边大声吆喝,还用手示意游艇向外转一圈,但游艇还是向着潜水作业区里跑过来了,游艇窜得挺快,跑过时把潜水氧气管‘带’上了,我大喊:‘停、停、停’……游艇停下了,我一拎管子,真轻,没分量了。摸出来一看,断了。”这个情形令工友急了眼,水下还有人呢,“我拿着断了的管给游艇看,但游艇没有任何表示又跑了……”
很快,水下的人就浮出水面了。当时一出水,王先生父亲的头就“耷拉”了,他的后脑勺严重受伤。在场的工友们手忙脚乱地将人送进医院。经过医生的抢救,最后宣布抢救无效死亡。
王先生的工友说:当时水下的情况是,输氧管一断,水下作业的人无法呼吸,就赶紧脱掉铅服、也就是潜水服出来,出水时,正好被经过那里的游艇给打伤,应该是被旋转的螺旋桨击中或者被游艇撞上……
游艇撞死人,人艇责任对等
事故发生后,作为海上的交通警察———蓬莱市海事局立即介入调查,近日出具了水上事故认定责任书:认定双方互有过失,潜水作业人员和驾驶员对这起事故“负有对等的责任”。即,双方责任各半。
大海那么大,明明是人被游艇撞死了,为什么游艇才有一半的责任?死者家属非常不理解。就此,烟台海事局工作人员陈磊告诉记者,事故发生后,烟台海事局派出海事调查组进行了调查,包括现场勘查、了解相关目击证人、对涉事人员的调查等。通过调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交通事故调查条例》、同时参照相应的变动规则对事故责任做出了认定。“做出这个认定,主要考虑的是双方在本次事故中的过失程度。主要依据是以下4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潜水作业人员没有告知和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二是游艇驾驶员疏忽瞭望;三是游艇所属公司没有全面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四是养殖水域和旅游水域界限不明确。”
“人艇相撞”值得反思
事故发生后,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航道有一定的尺度标准和设标界限,但航线只是在两点之间航行所经过的路线。在该旅游景点内的游艇航线,是由景点或公司自己设立的,只是经过当地旅游等部门批准,并没有到海事、港航等部门进行相关的安全备案,因此在安全管理上存在一定的不安全隐患。
据了解,目前,景区海域养殖区与旅游区并存的现状,游艇和渔民作业范围相互交叉,也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之一。采访中,有业内人士指出,为安全起见,在作业渔船附近应设立警戒标志线,并加大对旅游景点海域作业渔民和快艇的安全管理,安全制度和措施并重,这样才能杜绝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