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女士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今天上午,记者来到福永海鲜市场,找到周女士购买海鲜的45号档位。档主称,海虾每斤73元,记者购买了一斤半。
记者随后把所购的海虾,拿到海鲜市场公秤处核实重量,公秤显示的重量为1.28斤,按每斤73元的价格计算,共93.4元,也就是说,海鲜档档主多收了16.6元。记者在这个海鲜市场还发现,所有的海鲜档都没有明码标价,同一款海产品的价格从80元一斤到110元不等。中午12点,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福永所的执法人员来到福永海鲜市场检查。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 福永所 负责人 罗东华:把你的秤拿过来。。。
看到记者后,档主急忙动了一下秤的某个键,再次称重时,这个秤显示,虾的重量为1.28斤,并不是之前的1.52斤。档主解释可能是因为秤上的盘子没有拿下来,导致重量增加。
执法人员没收了这个海鲜档的电子秤。并对市场其他档位进行检查,暂时没有发现同样的情况。执法人员对没有明码标价的海鲜档给予了口头警告。
执法人员责令海鲜市场管理处,监督所有海鲜档明码标价,并表示将在周一再次检查,如没有改正,将对海鲜档依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