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6艘日本货船,自2011年4月开始,于不同月份的22日或27日,都会“准点”抵达青岛、大连、上海、广州、深圳、海口的港口,船上装的是在福岛核泄漏事故后在日本海域内打捞的海产品,种类固定,每次都是鱿鱼、墨鱼、剑鱼、海虾、海蟹、带鱼以及一些鱼刺加工品。这不是真事儿,只是一个“传说”。
“海鲜又不能吃了?”近日,常玩微信朋友圈的市民发现,“6艘船”又来了,还是22日抵达。国家质检总局相关科室人员表示,两年前便注意到这则网上的传言,也发现其每隔几个月便出来一次,经查传言内容没有任何依据。”
传言
网传“辐射海鲜”
隔段时间就出现
近日,微信朋友圈流传着这样一则消息:“告诉你的熟人不要吃海鲜了,请火速转发,传遍全国。22日上午,日本6艘装满海产品的货轮分别运抵青岛、大连、上海、广州、深圳、海口这6个城市的港口,这些海产品都是在福岛核电站发生事故后在日本海域内打捞到的海产品,日本并不打算把这些受到核辐射的海产品销往国内市场,而是直接瞄准中国市场,其中的用意让人深思。此次运输的海产品有鱿鱼、墨鱼、剑鱼、海虾、海蟹、带鱼以及一些鱼刺加工品。”
“市场上的海鲜到底还能不能吃?”不少市民在转发给朋友的同时,也发出自己的疑问。还有部分人表示,本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心态,这段日子还是“忌口”算了。
通过对比北青报记者发现,每隔几个月,这6艘船就要出现一次。除了时间,网络上盛行的各版本传言在内容上没有任何变化——涉及的海鲜品种没有变动,港口也始终分布在固定的6座城市。
调查
六艘货船频出现
六城市屡“躺枪”
传说中的6艘日本货船自2011年4月开始,于每年不同月份的22日或27日,都会“准点”抵达青岛、大连、上海、广州、深圳 、海口的港口。
北青报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传言中所涉及的港口信息并不明确。广州海关的工作人员表示,“需要提供详细的港口信息才能查询到出入境情况。”
海口海关认为海产品入境的时候需要出示相关的监管证件,申报的时候需要明确说明产地是哪里。“如果是有核辐射的产品,绝对不可能通过正常程序申报入境。”
青岛海关工作人员对此表示:“我在海关主页上查询了一下,并没有您提到的相关信息。”据这位工作人员介绍,所有的海产品必须经过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才可以入境,“海关会凭检验机构出具的通关单进行验放手续,如果符合标准,海关才会进行验放。”
溯源
核泄漏事故之后
“辐射海鲜”出现
北青报记者搜索发现,同样的内容,最早可追溯至2011年日本福岛核泄漏事故之后,当时显示的日期信息为“4月7日上午”。
事实上,当晚国家质检总局已发布公告,扩大禁止从日本进口食品、农产品的品种和产地范围,进一步加强检验检疫监管,要求从日本进口水产品应事先办理检疫审批手续。但当年6月,这则传言又开始扩散,主要途径为QQ群及地方论坛,运抵时间变成了“22日上午”。
在此后的继续传播中,运抵时间又被修改成2012年3月27日、5月22日,2013年2月27日、6月22日、7月22日、8月22日等,但内容几乎没有任何变化。
本月19日,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曝出近期最为严重的储水罐放射性污水大量泄漏事件。伴随着泄漏事故的发生,这则传言再次活跃起来。
传播
尽管曾多次辟谣
传言仍不断扩散
在2011年最早出现时,传言通过地方论坛、百度贴吧、QQ群、手机短信等渠道传播较广,当时因为福岛核泄漏的事实依托,造成的恐慌范围最大,广东、上海等地方主管部门纷纷站出来辟谣,称未发现受到污染的日本海鲜产品在市场上流通,强调检疫环节的严格性。还有地方媒体提及,尽管没有日本海鲜,当地的海鲜市场销量还是受到了影响。
到2012年,天涯、人人网等社交网站上都能搜到此类信息,但不少网友发出质疑的声音:“这船是拉海鲜还是环球之旅?”“打捞各类深浅水海鲜,并且能在同一天运抵中国南北几个主要港口?”
今年,这则传言至少已经出现4次,在新浪微博上,输入“日本6艘装满海产品的货轮”,显示的10页内容中九成以上为转发。而微信朋友圈中,这则传言的扩散能力更是不可小觑。
通过对比多个版本,北青报记者发现,这则谣言的制造者,还会根据传播渠道进行包装,变换提示性语言,切中接收者心理。比如微信朋友圈的使用者,转发头一句话便是“告诉你的熟人……”
说法
官方曾对此核查
传言无任何依据
“你说的是那个日本海鲜的传言,网上从两年前就开始流传了,我们也注意到这个情况了,当时就查过,没有这个问题。”国家质检总局相关科室工作人员明确表示,国内进口的日本水产品,只从允许进口、不受核污染的几个县进口,而且经过检疫证明没有问题的才能入关。网上的传言没有依据,他也发现该传言每隔几个月更新一次。希望公众以检疫机构发布的权威消息为准,不要被传言所蒙蔽。
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会严格把关,从日本进口水产品也会事先办理检疫审批手续。”
据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1年颁布的第44号文件,明确规定在《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申请表》中应注明如下信息:在“产地”栏中注明水产品原料养殖地区所在县名称或捕捞区域及其联合国粮农组织渔区编号。在“运输路线”栏中注明加工厂地址及产品运输路线,日本境内运输的,须注明途经县名;经海运的,须注明启运港口。
本版文/见习记者 孙静 桂田田
实习记者 刘盼
漫画/陈彬
线索提供/李女士
链接
传言原文:22日上午,日本6艘装满海产品的货轮分别运抵青岛、大连、上海、广州、深圳、海口这6个城市的港口,这些海产品都是在福岛核电站发生事故后在日本海域内打捞到的海产品,此次运输的海产品有鱿鱼、墨鱼、剑鱼、海虾、海蟹、带鱼以及一些鱼刺加工品。
内容分析:近两年多来,传言内容无任何变化,涉及的海鲜品种也没有改动;不同时间传播出来的消息,货船到港时间有共性,多为每月“22日”或“27日”;传言中涉及的港口信息不明确,青岛、大连等6座城市屡屡“躺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