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中国的海洋空间远谈不上广袤。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规定和中国的一贯主张,中国拥有约300万平方公里的管辖海域和部分外大陆架权益。与世界其他海洋大国相比,中国拥有主权及相关权益的海域面积是较小的,而人均占有面积更不足3000平方米,只有世界人均的1/10。
作为一个海洋地理空间相对不利的国家,一个有着繁重发展任务和世界使命的大国,中国如果仅满足于维护、管理自己所属的海洋空间,将很难成为一个世界海洋强国,与负责任大国的形象也不相称。中国建设海洋强国应有全球视野,要以世界海洋空间为平台,在加强自有海洋空间开发利用的同时,积极拓展国际公共海洋空间和与其他沿海国的合作空间,加强在主权权益范围外海洋空间的谋篇布局。
国际公共海洋空间包括公海与“区域”。其中,公海是指各国专属经济区、领海、内水以及群岛国的群岛水域以外的全部海域。各国在公海享有捕鱼、其他经济开发和科学研究等自由。《公约》将各沿海国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以外的海底部分称之为“区域”,为全人类共同所有,蕴藏着丰富的资源。根据《公约》,“区域”由各国在《公约》建立的国际机制下进行勘探开发,国际海底管理局代表全人类对“区域”及其资源进行管理。对于世界各国而言,该部分空间是完全动态的,各国可利用的国际公共海洋空间的大小完全取决于各自的开发利用能力。
合作开发的海洋空间主要是指以与其他沿海国签订协议、协定的方式,本着互惠互利的精神,在他国的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上进行的海洋经济活动。由于各沿海国海洋产业发展水平的不均衡,加之海洋资源状况差异较大,国际海洋经济合作现象非常普遍。中国经济实力雄厚,人力资源丰富,技术水平提高迅速,在海洋经济合作方面,尤其是在远洋渔业、海洋油气开采和海洋旅游等产业领域,有着非常大的合作潜力。
中国的海洋强国战略如果过于局限在所管辖的海洋空间内,或将海洋空间作为陆地空间的延伸,无助于海洋强国梦想的实现。而世界其他国家如仍以有色眼镜或殖民观念来看待中国的海洋行为,既无助于把握中国海上复兴所提供的机会,更无助与中国保持良好的互动。因此,无论是对于中国还是世界而言,都不应该把目光聚焦在中国300万平方公里的“自留地”上,而应放眼中国在广袤世界海洋空间中的活动。他国也不应该专注于中国的海上力量建设,而要综合衡量中国海洋观念及意识、海洋科技及经济活动、海洋外交能力等的提升。这样,中国才能更确定地走向海洋强国,世界才能更全面地认识中国这个后起的海上新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