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位当事人在东方式院立案年夜厅,哭着向法官诉说大哥的父亲王某亭溺水身亡的颠末。记者从东方市国民法院获悉,6月12日上午,在东方市委政法委、公安局、安监局、司法局等部分和谐下,当事人获赔30万元。 据悉,当事人称,父亲王某亭在东方某水库(海产物库)为王某全养鱼。4月20日早上,王某亭在工作中不幸溺水身亡。王某全作为雇主,事发后在未通知家眷的情形下,就将尸身当无主尸身简略安葬。当事人知道后,与母亲从山东赶到东方,经多方乞助无果,无奈之下,将王某全诉至法院。 因为案情特别,在东方市委政法委、公安局、安监局、司法局等部分和谐下,6月12日,王某全终于批准抵偿给王某亭的支属30万元,协定签署当日给付15万元,残剩金钱于2013年1月31日给付完毕。 驻东方记者 吴平 通信员 李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