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三亚市海洋与渔业局海棠湾水发生物抵偿尺度认定专家构成员陈强应用职务方便,不法收受他人行贿共计66万元,为他人谋取好处。6月21日,海南一中院作出一审讯决,以纳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并持续追缴其纳贿所得赃款。 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6月至2011年1月,陈强受三亚市海洋与渔业局指派,与邢增栋、林吉泉(均另案处置)构成海棠湾水发生物抵偿尺度认定专家组,负责对海棠湾被征用的养殖场水发生物部门进行评估和作出抵偿看法。时代,陈强应用担负专家构成员的职务方便,先后不法收受他人行贿2万元至50万元不等,共计纳贿66万元,经由过程进步抵偿尺度等手腕为他人谋取好处。案发后,陈强已退还赃款5万元。 (记者 吴长策 练习生 盖雪莹 通信员 程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