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控制全市海产养殖疫病的流行,根据《动物防疫法》、《渔业法》、《海产苗种管理办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天津市渔业管理条例》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2015年天津市海产局加大了对海产苗种的检验检疫监管和抽查,保障了全市海产品质量安全。 近年来,南美白对虾已成为天津市淡水养殖的主要品种,由于养殖技术的成熟,养殖密度逐年增加,导致养殖南美白对虾病害暴发流行。为了有效控制和预防养殖对虾重大疫病的暴发流行,天津市海产局下发了《关于开展2015年对虾苗种产地检疫抽检工作的通知》。对虾产地检疫抽检工作自今年4月24日开始,至5月18日结束,共计21天。抽样海产苗种生产企业40家,共采集样品162个,全部为对虾苗种,包括无节、蚤状、糠虾和仔虾的各期幼体进行了采样检测。经实验室检验,共检验出对虾白斑病毒(WSSV)阳性2个,检出率1.23%,传染性造血器官坏死病毒(IHHNV)阳性12个,检出率7.41%,均为单一阳性感染。检测阳性单位7家,占监测企业数量的17.5%,WSD阳性单位1家,占监测采样企业的2.5%,IHN阳性6家单位,占监测采样企业的15%。 海产苗种产地检疫抽检工作,不仅为区县开展检疫工作提供了技术支撑和保障,同时也提升了全市水生动物防疫工作技术水平,更使天津市海产养殖疫病防控工作关口前置,重心下移。防止了天津市养殖对虾疫病通过苗种流行扩散,从源头预防、控制海产养殖病害,保障了水生动物健康养殖和海产品的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