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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宝鸡新宴友鱼店销售的鲶鱼和黑鱼 残留可能致癌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1-14 16:00:00    来源:中国海产网    作者:将军    浏览次数:705
导读

宝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月12日公布2016年第1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显示,在抽检的527批次食品中,不合格5批。在不合格食品中,有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月12日公布2016年第1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显示,在抽检的527批次食品中,不合格5批。在不合格食品中,有4批次为海产鱼类。 此次主要针对全市餐饮、经营环节的农产品进行了抽样,采样区域涵盖了各县区,共抽验527批次,不合格5批。农产品中蔬菜水果类检验项目为氧乐果、灭线磷、久效磷、敌敌畏等多种农药残留。 此次公布的5批不合格检验结果,分别为: 宝鸡市金台区毛家公社大食堂购进的芹菜,不合格项为甲拌磷; 甲拌磷为高毒类农药,能抑制胆碱酯酶活性,造成神经生理功能紊乱。 宝鸡市陈仓区虢镇新宴友鱼店销售的鲶鱼和黑鱼,不合格项为孔雀石绿及隐性孔雀石绿; 孔雀石绿在鱼体内长时间残留,通过食物链可能对人体产生致畸、致癌和致突变等危害。 赵世明销售的黑鱼,三星鲜活鱼店销售的鲈鱼,不合格项均为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唑酮为广谱抗菌药,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上述不合格产品,宝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组织相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涉及不合格的经营企业开展核查处置,依法立案查处,并要求涉及不合格产品的企业采取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文/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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