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海产养殖生产行为,从源头上消除海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保障“春节”“元宵”节日期间海产品质量安全,1月19日,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直属三支队联合诏安县大队和县海产技术推广站开展海产养殖专项执法检查。 此次执法检查共派出车辆2部,执法人员6人,发放宣传单8份,抽查海产养殖企业4家。重点检查海产养殖企业是否存在使用违禁药品以及用药、生产和销售等“三项记录”的落实情况,并向养殖企业负责人宣传使用违禁药品的危害性,同时要求企业负责人如实填写“三项记录”并按规定保存2年。各养殖企业负责人也签订了《福建省海产苗种安全承诺书》。 此次抽查的海产养殖企业(户),有集约化养殖基地、健康养殖基地和个体散户养殖场。检查中未发现存在使用违禁药品的情况,其中大型的养殖基地的“三项纪录”完整规范,但个体养殖户的“三项记录”填写不完整不规范,也没有按规定保存两年。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要求当事人进行整改。下一步,支队将继续加大辖区内的海产养殖执法和宣传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