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这起投诉的不屑一顾,甚至反唇相讥,让人想到了“温水煮青蛙”。表现为,在长期的旅游“高价”熏染下,舆论已经对“宰客”失去了一定的警惕之心,自觉不自觉地抬高了“宰客”的门槛。 近日,有网友在微博上投诉在云南丽江束河古镇吃饭遭遇宰客。他们一行人点了6份炒饭,2份米线和7听可乐等,共消费248元。清单上显示,其单价分别是:可乐8元,炒饭22元,米线16元。有些出人意料的是,这一投诉不仅没有博得同情,反而引起了网友吐槽:吃顿饭人均30元还嫌贵?穷就不要出门旅游了!(《重庆晨报》2月2日) 相对于这则投诉反映的内容,更值得注意的是网友的态度。从评论中看到,不少网友对这则投诉不以为然,甚至挖苦嘲笑,言词尖锐,而且为数不少。看起来这是对“宰客”的定义和理解问题,在其背后可能透露出一种迹象,那就是“宰着宰着就习惯了”。 有必要分析一下,这则投诉反映的“宰客”是否属实。事实上,对于什么是“宰客”,并无明确定义。“宰客”更多是相对常态物价而言的,一般来说,只要物价超出正常的市场水平,而且没有做到明码标价,就可以称为“宰客”。至于说超出多少,更多是“宰客”的幅度问题,并不涉及定义。 为了说明问题,不妨选择大家最熟悉的可乐来论道。在淘宝上,一罐330毫升的可乐在2元左右,市场价格略有起伏,一般也就在3元以内。从网友提供的清单看到,这家小店一罐330毫升的可乐卖到8元,或许绝对价格不像“天价虾”那样触目惊心,但也显然超出了正常的市价。如果商家没有明示,基本上还是符合“宰客”定义的。据此清单,要说投诉无理无据,显然是没有说服力的。 在网友非议的背后,可能隐藏着两种心理,一是倾向认为旅游地区物价应该高一点,二是在潜意识中认为如果没有达到天价,那就不值一提,不能算是“宰客”。两种认识,值得商榷。先看第一种,是谁规定旅游地区的物价,就一定要高出市场价格?在旅游大发展的今天,从广义上讲,几乎所有城市都可以称为旅游城市,都应该拥有常态化的物价和消费。即便在景区内部,也没有高物价的必然理由。 再分析第二种认识。当我们讲“宰客”时,并不特指“天价”,并不是说只有可乐按“口”卖才有关注价值,而是只要超出了正常的物价,没有做到明码标价,就应该保持警惕。从市场问题出发,“天价”的只是个别,“高价”的才是常态。“高价”没有“天价”那么触目惊心,但远比其普遍。“天价”也非凭空而来,从其形成过程来看,当市场上遍地“高价”,加之舆论不以为然,也就与“天价”无限接近。 对这起投诉的不屑一顾,甚至反唇相讥,让人想到了“温水煮青蛙”。表现为,在长期的旅游“高价”熏染下,舆论已经对“宰客”失去了一定的警惕之心,自觉不自觉地抬高了“宰客”的门槛。这就好比在一个不正常的环境里,大家长期经受雾霾的考验,已经失去了对蓝天白云的习惯和印象,以至于在心理上削弱了痛苦感,如果雾霾不是那么严重,根本就不觉得是多大的事。这种心理的形成,不好讲助长了“劣淘汰效应”,但在事实上却不利于“良币驱逐劣币”。 在旅游文明上,最怕的是“宰着宰着就习惯了”。具体到这起投诉,是否属于“宰客”需由相关部门认定,但仅仅因为价格高得不是那么惊世骇俗,没有达到“天价虾”的标准,从而在心理上选择了淡漠,把矛头对准投诉者,显然是一种值得警惕的心理倾向。 (毛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