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海县海产站与辖区海产养殖户签订了2016年《海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为进一步规范海产品的养殖生产,确保海产品质量安全作保障。海产养殖户承诺的内容是: 1、加强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养殖生产记录; 2、使用无公害食品渔用配合饲料安全限量或能提供产品质量承诺书的厂家生产的渔用饲料; 3、使用无公害食品渔用药物使用准则或购买和使用三证(生产许可证、生产批准文号、产品执行标准号)齐全的渔药产品,不使用、不储存国家禁止使用的渔药用品; 4、养殖用水符合无公害食品淡水养殖用水水质标准之规定; 5、用于养殖的海产苗种一定从己取得海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的海产苗(良)种场购买,不购买来自疫区的鱼种。 海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的签订使通海县海产站能更有效地开展监管工作,使海产养殖户进一步提高海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促进全县海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高,使海产品质量安全从生产源头上得到保障。 作者:通海县海产站 王翠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