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上午,德安县在博阳河放生收缴近十吨非法捕捞螺蛳。该次放生由县农业局、蒲亭派出所、县电视台及渔民代表参加,采用渔政执法艇分15批次沿河倒入乌石门至大铁桥段。 3月6日该德安县渔政执法人员正在进行日常巡查,有群众向110举报,在鄱阳湖支流博阳河有一伙人在捕螺蛳,并在德安县庙前港水域进行装运。县农业局迅速组织农业、渔政执法人员联合蒲亭镇派出所进行联合执法,现场缴获非法捕捞螺蛳9225公斤。经查,非法捕捞行为由收购人员江益镇李某组织,并委托共青城市金湖区某村7条无证渔船,采取机动底拖网的方式捕捞螺蛳。随后相关部门对非法捕螺人员进行了批评和思想教育,并依照相关法律,没收渔获物螺蛳9225公斤,并对组织者和捕捞人员进行了相应处罚。 螺蛳是天然水域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水质净化、污染降解、水体调节、环境优化都发挥着独特的生态功能。非法捕螺,将严重破坏博阳河国家级海产种质保护区天然水域生物链,严重影响鄱阳湖区生态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