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县海产局在渔业生产坚持严把进药关、用药关、监督关,确保海产品质量安全,把海产健康真正落到实处。 一是严把进药关。对经营渔药等渔需物资的门店,严格控制进药渠道,选择渔药质量好、信誉好、“三证”齐全的正规生产厂家,签订供药合同,确保药品质量可追溯制度。 二是严把用药关。渔技人员把安全用药作为渔业科技入户的一项重要内容,送科学用药技术到塘入户,让广大渔农真正掌握鱼药质量鉴别、安全用药、违禁药品等相关知识,用药期间由技术指导员开处方,监管下施药,并且注意用药后情况,记录安全用药日志。 三是严把监督关。局有关人员对渔药销售门店定期进行检查,尤其在用药高峰期,不定期进行抽检,发现不合格药品立即采取措施,严肃处理,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形成鱼药监管工作的合力,让不合格渔药没有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