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俄远东发展部日前消息,根据俄副总理兼俄总统驻远东联邦区全权代表特鲁特涅夫指示,俄远东发展部制订的《关于俄远东渔业水域海水养殖法律调节特点及对部分俄联邦法律进行修订》的联邦法律草案正进行公众讨论。法案规定了一系列行政管理及国家支持措施,旨在加快远东海水养殖发展:1.制订了新的渔业养殖区提供机制;2.取消了利用捕鱼区进行海产养殖的限制;3.推行一系列保护养鱼场产权的规范;4.取消养殖户需与一系列国家部门协商投放鱼苗文件的义务,实行每年申报养鱼场使用情况的机制,相关申报通过专门电子服务系统进行;5.俄政府可决定建立海水养殖工业园,以建立新的养殖场。此类工业园可以纳入跨越式发展区;6.可不通过招标向养鱼场提供用于建设生产及基础设施的地块,可将农业保险机制推广至海产养殖业。据称,目前,俄远东联邦区海产养殖产品(5700吨)占全俄总量(16万吨)的3.5%,俄海产养殖产品占全球总量(7000万吨)的0.23%,俄远东地区海产养殖业发展潜力巨大,目前海水养殖仅利用了不足1%的可用海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