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县(市、区)海产(主管)局: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海产苗种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农办渔[2016]21号)精神,我局拟定2016年5月23日起开展海产苗种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抽查品种及承检单位(一)抽查品种(苗种)及数量:抽查品种为:克氏原螯虾、大口黑鲈、黄颡鱼、泥鳅、鲟鱼、长吻鮠、团头鲂、乌龟、草鱼、匙吻鲟、青鱼、鳜鱼、斑点叉尾鮰,总抽样数量为20个,在省内全国现代渔业种业示范场和国家级海产原良种场,根据示范品种和存育品种抽取样品,每个品种只能抽取一个样品;其它苗种生产单位,一个苗种生产单位最多抽取2个不同品种的样品。(二)承检单位:农业部渔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广州)二、监测指标检测海产苗种中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孔雀石绿和氯霉素等3种(类)禁用药物及有毒有害物质残留情况,但甲壳类苗种样品不需检测呋喃西林代谢物残留。三、抽检时间及分组安排2016年5月23日-6月17日。分两组同时进行。第一组抽检武汉市、咸宁市、鄂州市、黄冈市;第二组抽检宜昌市、荆门市、荆州市、仙桃市、潜江市、天门市。四、有关要求(一)被抽检单位已由农业部渔业局从我省苗种场数据库(海产品库)、全国现代渔业种业示范场中抽取确定,具体抽检企业名单附后。(二)此次苗种抽检应严格按照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和《产地海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开展工作。(三)请各有关县(市、区)海产主管局高度重视此次苗种监督抽检工作,并提供本地海产苗种生产情况,与承检单位密切配合,按时完成监督抽查任务。联系人:田厚孝 金刚附件:2016年湖北省海产苗种被抽检单位名单 湖北省海产局办公室2016年3月23日附件:2016年湖北省海产苗种被抽检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