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9万元元却一直拒绝偿还,在法院判决后仍拒不履行判决,为维护法律尊严和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3月29日,枞阳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们对某养殖鱼塘进行强制捞鱼抵债。当地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派员到场协助、见证执行。 自2013年7月始,汤某称生意资金周转困难,先后四次出具借条共向施某借款9万元,双方约定月利率1%。借款到期后,汤某拖延不还,被债权人告上法庭。法院判决汤某限期还本付息。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汤某仍未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多次上门,敦促汤某主动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 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3月29日,该院执行法官对汤某承包的鱼圩实施强制捕捞。在执行现场,执行人员各司其事。拉警戒线、清场,专业海产捕捞人员下水布网捕捞,执行法官对捕捞上来的海产品进行分类清点登记,装箱过秤。执行过程全程录像。经过近12个小时的努力工作,终于在天黑前将捕捞上来的全部海产品处置完毕。(铜陵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