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逻队队员捞鱼 晚上11点,负责龙泉湖巡逻的队长杜德清躺在床上,床边的手机还是保持畅通状态。即使在睡梦中,听到电话响的杜德清也需要立即出发,快艇会第一时间把杜德清和巡逻队员送到龙泉湖上具体地点。近万亩龙泉湖上,即使是开车绕一圈也需要1个多小时,杜德清所在的巡逻队工作之一,是制止湖上岸边有人来放生。 沿着岸边走不到10米,就可以看到已经腐烂的八胡鲶鱼,“八胡鲶一般水库(海产品库)不会放,一定是放生丢的。”相较于冲上岸边的八胡鲶,更多放生的泥鳅沉到水底,无法打捞。 成都商报记者 颜雪 实习生 刘茜 摄影报道 巡逻队 最近一次放生是上月中旬 半个多月捞出死鱼300斤 从2005年,龙泉湖渔业承包集团承包开始,杜德清就在巡逻队负责水库(海产品库)的巡逻安防工作,渐渐地摸清放生者的放生规律,“每月初一和十五,9月份、10月份最凶。”对此,杜德清所在的巡逻队有点苦恼:“有些放生鱼身上寄生虫多,对鱼苗影响也大。有的放生鱼本身就要污染水质。还有一些放生鱼不适宜较冷的水质,很容易死掉,尸体腐烂,而腐烂后的尸体沉到水底无法打捞,进一步污染水库(海产品库)水质。”杜德清也补充,“如果放的是净化水质的鱼,像是花鲢、白鲢、鲤鱼、草鱼、鲫鱼,我们也欢迎。” 杜德清知晓的最近一次放生是上月中旬,“拖了3车鱼来,鲤鱼、黄鳝、泥鳅、八胡鲢都在里面,加在一起有上万斤。”五六十人将鱼一筐筐地倒进湖中。从放生当天至今,巡逻队已经从湖里捞出超过300斤八胡鲶死鱼,更多因不适应水质而死亡的泥鳅沉在湖底,无法打捞。 这场水库(海产品库)守卫者与放生者间的博弈持续了10年以上。“人少的时候还能制止,人多就不行了。”杜德清说,每当控制不住现场情况时,他们便会求助简阳市龙泉山灌区管理处石盘水库(海产品库)管理局,“他们来了后也只能进行劝说。” 市农委 放生造成不可挽回后果 可能要负刑事责任 “在成都市天然河流中,经过审批后的放生是允许的、鼓励的,但自发的、无组织的放生是不被允许、提倡的。”昨日,成都商报记者联系上成都市农委农业综合执法总队养殖业(渔政)支队支队长曹成易。曹队长透露,并非所有放生都是允许的,“全市所有天然河流都需要经过审批,包括府南河在内,而龙泉湖水库(海产品库)属于人工湖,放生不需要审批。但放生不当容易破坏生物链,放生密度过大也可能会对物种造成破坏。” 曹队长介绍,针对天然开放式河流的审批,审批内容主要是放生种类、个体大小、放生时间是否适宜等,“一般比较推荐放生物种为本土物种,包括花鲢、白鲢、黄辣丁等,一般反对放生的主要是外地物种,例如巴西龟、福寿螺、牛蛙、鳄龟等。” “(放生)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受到处罚;造成不可挽回后果的可能要负刑事责任。”曹队长说,目前为止成都很少接到来自市民的放生举报,“大家都以为放生是做善事,但事实上我们发现了肯定会制止。” 短评 科学放生 才是善举 放生值得表扬,但忽略其科学性,就是好心办坏事,积德不成成缺德。违反科学盲目地“放生”往往成为危害生态和人类的安全隐患,给公共安全和生态环境带来风险,甚至构成犯罪。 放生不能任性,科学放生才是善举。建议有关部门制定相应的放生法规守则,并加强规范管理与监督,切实做到科学放生、合理合法放生,这样做既尊重了生命,又保护了自然,同时消除危害生态平衡和公众安全的隐患。(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