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11月8日讯 据辽宁渔业船舶检验局消息,根据省海洋与渔业厅近期工作安排,辽宁渔业船舶检验局于11月6日在大连召开全省渔船检验工作总结会议,包括辽宁渔业船舶检验局在内的全省20家渔业船舶检验机构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总结了今年前十个月全省渔船检验工作,交流了各单位工作经验,深刻分析了当前渔船检验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围绕全年工作目标圆满实现,对年底前全省渔船检验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并对2014年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进行了研究谋划。
会议认为,今年前十个月我省各级渔船检验机构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一定了成绩。一是加强了对渔船检验工作的行业指导,树立渔船检验工作全省一盘棋思想,增强了渔船检验队伍的凝聚力和执行力;二是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基层、企业和渔民中开展调查研究,强化了为渔民服务的工作理念;三是严格执行国家渔船检验规范,严把渔船检验关,主动为渔民和企业服好务;四是开展船用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积极为渔民群众办实事,严禁假冒伪劣产品上渔船,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五是注重业务知识培训,努力提高验船师技术水平和工作质量,抓紧培育一支适应现代渔业建设需要的渔船技术检验队伍;六是积极参加省海洋与渔业厅组织开展的海上联合执法行动,合力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各级渔船检验机构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主动服务于各级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的中心工作发挥了应有作用。
会议要求各渔船检验机构要做好年度收尾工作,认真总结今年工作取得的成绩和不足,科学谋划明年渔船检验工作。要主动克服人员编制少、检验任务繁重以及船证不符带来的检验风险,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继续加大检验力度,确保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圆满实现。要紧紧依靠各级海洋与渔业部门的领导和支持,当好参谋,共同推进船证不符等难点问题的解决,主动化解检验风险。年底前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对照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逐项研究落实,渔船检验、产品检验、船用产品专项整治和为渔民办实事等重点工作必须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二是抓紧渔船检验计费收缴工作。按照省财政要求交省10%的管理费必须如数及时上缴;三是认真做好全年工作总结,保证工作总结质量。专项工作总结要按时限要求及时上报。反映渔船检验工作特征的常用数据必须核实准确;四是做好渔船检验归档立卷工作,严格规范渔船档案管理;五是加强海上执法协作,积极参加各级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海上联合执法行动,发挥船检机构职能作用,联合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六是重视政策学习研究,在当地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做好事业单位改革分类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是指导各级渔船检验机构改革分类的重要法律依据;七是要结合即将召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明年上半年开展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以及各级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关注的热点问题,主动争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和支持,科学谋划2014年的工作。各级渔船检验机构要围绕严格执行国家渔船检验规范、进一步提高渔船检验质量,继续开展船用产品质量专项行动、严禁假冒伪劣船品上渔船,继续加大验船师培训力度、切实提高检验人员现场检验技能等重点工作制定明年工作计划,结合本地渔船检验工作实际,努力创造条件,脚踏实地办一两件实事。省渔业船舶检验局计划同大连海洋大学合作,集中全省各级渔船检验机构力量,共同开展《辽宁省海洋渔船安全技术状况评价研究》工作,请各级渔船检验机构密切配合,指定一名领导和技术人员参加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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