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不明液体流入鱼塘,造成鱼儿大量死亡。养鱼户发现,流出无名液体的管道属于一家企业,于是将该公司告上法庭,最终获赔3.2万元。 2014年5月,江夏村民胡某接到岳父的电话,称自家鱼池不断有鱼儿翻塘。胡某赶到现场发现,鱼池的上方有大量不明液体流入,当即拨打110报警。警方赶到后进行勘察并拍有照片,对鱼池的水进行了取样保存,查明大量的不明液体从鱼池上游的一处管道流出,而管道属于附近一家企业。胡某后找到该企业,其负责人表示很忙没时间无法处理。胡某见协商未果,去年1月16日,将该公司告上江夏区法院山坡法庭,索赔4.9万元。 庭上,该公司起诉称,紧邻鱼池的管道虽然是自己公司的,但是不明液体并非公司所排放,而且认为原告提出赔偿的鱼价过高。 最后法院审理查明认定,原告胡某将派出所封存的鱼池水样送往江夏区环境监测站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污染物超标。管道中的液体流入鱼池造成了鱼的死亡,管道的管理者和所有者,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应该承担侵权责任。最后判令该公司赔偿原告胡某3.2万元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