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MG记者 陆启飞 通讯员 栾苏刚)昨天上午,烟台市物价部门召开“五一”期间以餐饮旅游业为重点的价格秩序专项整治政策提醒会,确保旅游旺季烟台市不出现“天价商品”事件。此次专项整治将会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于不法商家利用价格欺诈等方式宰客、影响烟台城市形象的行为将按照处罚上限50万严惩。 今年来查处7起价格违法案件 上午10点钟,会议正式开始,包括烟台各县市区的价格部门、大型商超综合体、景区以及代表性的餐饮、宾馆的相关负责人参会学习。 “我们这次整治就是为了规范节日及旅游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我市良好的城市形象。对于通过价格欺诈等行为宰客、影响城市形象的不法商家,我们绝不姑息,一律按照法规上限处罚。”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副局长林波开门见山地说道。根据相关价格法规,涉嫌价格欺诈可处以5万-50万的罚款,此次按照上限50万处罚,明显增加商家的违法成本,最大程度上保证商家不敢以身试法。 今年以来,烟台市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7起,其中价格欺诈5起,违反明码标价案1其,查处乱收费案件1起。目前已实施经济处罚0.6万元,退款12.96万元,最大程度上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论个销售”的海鲜必须标注价格信息 明码标价是商家销售商品时必须做到的,但是如何标价才符合法规要求,才不会产生纠纷呢? 提醒会场,物价部门的执法人员还用近期典型的投诉例子给现场的与会人员上了一课。在一县市区的某家酒店里,来自青岛的一位消费者点了一份“海螺”,虽然知道这海螺是“按个计价”,但是酒店在标价的过程中却出现了问题。对于海螺,酒店的标价是“25-45元/个”,这看似已经明码标价了,但实际上违反了相关价格法规。 林波告诉记者,根据相关价格法规,明码标价必须公开、公正,25-45元是一个模糊的概念,究竟不同价格的海螺分别是多大,这都没有说明,从而双方为此产生了投诉纠纷,不过商家处理态度很积极,最后给顾客进行了免单处理。实际上,如果酒店明确了每个海螺价格以及每斤多少个等价格信息,这些纠纷都是可以避免的。当然,餐饮行业当中销售的酒水、菜品甚至是收费餐具等其他商品也是如此,比如,酒店销售二锅头必须注明是多大容量、什么品牌以及相应价格。 此外,烟台市正在建立多部门的企业诚信标准评比等,价格诚信就是其中重要一环。如果商家因为价格违法进入到“黑名单”,那么未来可能在银行贷款授信以及执照审核等多个方面受到影响。所以,提醒广大商家一定严格依法经营,不要因为短暂眼前利益而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