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做好国家级和省级原良种场海产苗种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第三支队与烟台市海洋与渔业局、芝罘区海洋与渔业局、开发区农海局、上海海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等于4月20日、21日、22日联合对崆峒岛、烟台、海阳四家企业进行了海产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按照工作规范,对烟台市崆峒岛实业有限公司的刺参,烟台开发区天源海产有限公司的大鳞平、牙鲆,海阳市黄海海产有限公司的半滑舌鳎,山东海益宝海产股份有限公司的刺参,成了现场取样工作,样品重量100克。对被检查的四家企业的生产、用药、销售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四家企业均建立了海产品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记录比较及时、规范,内容完整。 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主动向被检查人出示《农业部海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样任务通知书》和《农业部产地海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被抽检单位须知》,质检人员严格按程序抽取样品,抽检工作规范,抽取的样品代表性强,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