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饮用水水源地水库(海产品库)禁止一切投肥行为,在饮用水水源地水库(海产品库)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禁止所有投饵养殖……近日,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公布《关于规范水库(海产品库)渔业利用加强水库(海产品库)水质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全省所有小(Ⅱ)型及以上水库(海产品库)的渔业养殖进行了严格规定。 《意见》明确,严格规范水库(海产品库)渔业投入品使用。全省饮用水水源地水库(海产品库)禁止一切投肥行为,在饮用水水源地水库(海产品库)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禁止所有投饵养殖。 根据《意见》,省饮用水水源地水库(海产品库)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禁止采用网箱、网围、网拦养殖方式;饮用水水源地水库(海产品库)二级保护区和后备饮用水水源地水库(海产品库)内严禁新增网箱、网围、网拦养殖,现有网箱、网围、网拦养殖要逐步退出。非饮用水水源地水库(海产品库)网箱养殖面积不应超过水库(海产品库)渔业面积的0.4%。 根据《意见》,在饮用水水源地水库(海产品库)可选择天然生态养殖模式,养殖鱼类应以滤食性鱼类为主,其中鲢、鳙、三角鲂等滤食性鱼类的投放比例应占到8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