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微信群里看到有人发了一条关于吃鱼致死的假消息,出于好玩的心理,自己又编辑了嘉兴海宁的内容,发到了另外一个群里,造成了许多市民的恐慌,我没想到事情会发展成这样,我自己也很害怕。”随意改写一条未经核实的信息转发到微信群,一传十、十传百,海宁市民邵女士怎么也没想到,自己随意的一个举动,竟然触犯了法律。 “海宁市政府宣布:昨天凌晨二点二十一分,一女性感染SB250病毒死亡,年龄21岁,参与抢救的医生已经被隔离,据悉此女是在中心菜场买草鱼回家做酸菜鱼吃后发觉呕吐头晕送院,中央13套电视新闻已播出,暂时别吃鱼肉,酸菜,特别是草鱼,酸菜鱼,水煮鱼,因海宁市附近有100多个鱼塘已感染。收到马上发给你关心的人,最好群发。”近日,这样一条虚假信息在海宁人的微信群间相互转发。 一时间,许多海宁市民打电话到110指挥中心和市长热线进行了咨询。发现这一虚假信息后,海宁警方立即进行落地查证,查明这一虚假信息的原始发布者为本地居民邵某。海宁市网信办也在第一时间组织新闻媒体进行了辟谣。随即,邵某被传唤到硖石派出所。经过民警的法制教育,她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写下了道歉书。 邵某称,4月22日,她在微信群内看到了一条信息,出于好玩的心理,她将该信息进行了修改,将地点改为了海宁,然后转发到了同事的微信群内。随即,这条虚假信息陆续在一些市民的微信圈进行了传播。 “我很后悔,现在想来,这跟自己不懂法、不学法有关。我以后不会再做这样的事情,不随意发布不实消息。”邵女士说,“在此,我向广大网民郑重道歉,我发布的信息是虚假信息。” 由于及时辟谣,该信息未引起广泛传播和市民的恐慌。记者从海宁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海宁市中心菜场卖鱼的摊位经营未受到影响。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警方对邵某作出了罚款人民币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办案民警介绍,根据法律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