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侯嘉伟 通讯员 李宇航 孙峰)烟台福山一男子为投资海参养殖,与银行担保公司一业务员里应外合,用假资料骗取150万元贷款。没想到,生意血本无归,贷款还不上,银行发现后报警。 福山人吕某今年42岁,做生意多年,因为还贷款不及时,留下了不良征信记录。2013年前后,吕某在海阳养殖海参。听说他所在的那片海区要被政府征用,吕某打起了海参池拆迁补偿的主意。 当时,一家国有银行推出了一种“个体商户贷款”,在全省范围内,针对个体工商户,发放额度为30万元的贷款。贷款有严格的审批条件,银行旗下的担保公司负责对商户的资质进行审核。 缺钱的吕某盯上了这个项目。他找到了担保公司业务员刘某,商量着有什么办法能把钱贷出来。刘某是个90后小伙,年轻、胆子大。在刘某的指点下,吕某找来自己在农村的亲戚朋友,假造了一批房产证、营业执照、购销合同等,借用亲戚的身份证,让亲戚们在贷款合同上一一签字。很快5笔共150万元贷款批了下来,业务员刘某也拿到了3.5万元的好处费。正常情况下,只要吕某的生意顺利,一年内还上贷款,这件事就神不知鬼不觉过去了。 拿到钱后,吕某马上着手扩建海参池子。为了把事情做得天衣无缝,也为了止损,他以每个4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批比较大的海参苗投放进去。一切准备好后,吕某坐等政府征用海区。一等再等,海区被征用的事却最终成为了泡影。更可怕的是,海参的价格一落再落,当初大价钱买回来的海参苗,养了近一年时间,大笔维护费投进去,养大的海参也是40元钱一个,几乎没有利润可言。 2015年7月7日,福山警方接到银行报案,称有5个人欠下贷款不还。警方很快控制了其中一人,发现对方只是一个老实种地的农民。追查下来,吕某和刘某浮出水面。 吕某归案后,为了还清贷款,将自己的房子卖了。目前,刘某也与吕某一样以骗取贷款罪,被公安机关采取了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