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渔药经营使用管理 维护良好的渔用药物市场秩序,确保海产品安全,根据《渔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内容,结合全市渔业生产的实际情况,按照“规范、引导、监管、服务”的原则,禹城市海产局组织渔政执法人员对全市渔药、渔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进行了专项集中执法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未发现销售和使用禁用药物和限用药物现象,使用的渔饲料内也未有添加过违禁饲料添加剂。渔民对国家禁用药物和限用药物都比较清楚,能自觉抵制违禁药物的使用,对海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明显增强。 这次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养殖过程中渔药投入品的使用,加强了对各养殖户宣传科学、合理、规范用药,继续推广了健康安全养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