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海鲜水产品批发分享 HAICHANINFO.COM

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分享资讯 » 头条分享 » 正文

鱿鱼丝鱿鱼片抽检不合格 福建厦门两家企业将被重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5-07 17:00:00    来源:中国海产网    作者:将军    浏览次数:334
导读

(记者 吴雪莹 通讯员 张潇翎)近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湖里区两家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抽检,发现两家企业生产的鱿鱼片、鱿鱼丝

(记者 吴雪莹 通讯员 张潇翎)近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湖里区两家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抽检,发现两家企业生产的鱿鱼片、鱿鱼丝为不合格产品。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对位于长岸路、高崎南十二路的两家企业生产的鱿鱼片、鱿鱼丝进行检测,结论均为“经抽样检验,山梨酸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标准要求,结论为不合格”。  市场监管人员介绍,山梨酸是一种防腐剂,能起到抑制微生物生长,延长食品保质期的作用。防腐剂的使用剂量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过量摄入山梨酸会危害人体健康。这两家企业在食品生产过程中过量添加山梨酸,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属于生产经营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违法行为。  殿前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已对这两家企业立案调查,查清不合格产品的生产、流向情况,督促当事人立即封存不合格产品,暂停生产并召回不合格产品,排查不合格原因,严控产品安全风险。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两家企业都将面临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其中,位于长岸路的这家企业已是累犯,其于2015年12月生产的黄花鱼、2016年1月生产的铁板鱿鱼、目鱼丝经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抽检,发现山梨酸、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项目超标,已被立案处罚8万元。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此次该企业将面临从重处罚。
 
(文/将军)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为将军原创作品,作者: 将军。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www.haichaninfo.com/news/show-37949.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124910107@qq.com。
 


海产批发|海产养殖|大连水产品价格SYSTEM All Rights Reserved
海鲜市场|海水产品|海鲜批发价格|深度水产|海产加盟|海鲜报价|海参加盟|东湖明镜|
业务咨询:15864010277

鲁ICP备130234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