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海产局采取多项措施,强化监督管理,开展海产苗种、养殖用药等质量安全监督抽检,积极实施海产养殖全程质量监控。该县采取的主要措施有: 一是狠抓苗种质量。要求养殖场所进苗种必须有苗种生产许可证、检疫证、发票等质量安全科追证明,严厉打击以次充好和销售带病海产苗种的行为。 二是加强三项记录。要求养殖场认真做好海产养殖生产管理记录、用药记录、销售记录。 三是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要求养殖场、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生产质量控制措施、养殖技术操作规范等制度上墙,监督养殖户落实制度,以确保海产品质量安全。 四是科学规范用药。配合农业部、省、市对海产品进行抽检,指导和培训海产养殖户科学防病,合理用药,增强渔民质量安全意识,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 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全程质量监控,全面推进齐河海产健康养殖,切实抓好海产品质量安全的源头管理,为渔民搞好系列化服务,保障海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