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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连江鲍鱼”获农业部颁发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登记证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6-08 11:00:00    来源:中国海产网    作者:将军    浏览次数:952
导读

“连江鲍鱼”被农业部列入2016年第一批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产品,并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连江鲍鱼”自古

“连江鲍鱼”被农业部列入2016年第一批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产品,并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 “连江鲍鱼”自古以来就是连江海产“八珍”之一,具有典型的地域特征性。连江县突出的地理位置所具备的水深、水急、水质好的自然条件以及海域藻类繁殖多、海带产量大的地理环境,为“连江鲍鱼”养殖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养殖出的“连江鲍鱼”具有壳质地坚硬,肉质肥厚、呈黄白色,足部肌肉坚实、伸缩迅速有力,下足吸附力强,富有弹性,活力强,肉质味道鲜美,成品生长速度快,营养丰富等特性。       根据农业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规定,连江县鲍鱼行业协会作为连江县政府授权的唯一申报和管理“连江鲍鱼”农产品地理标志主体单位。连江县鲍鱼行业协会申请对“连江鲍鱼”实施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经过初审、检测、专家评审和公示,符合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程序和条件,被农业部列入2016年第一批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产品,并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
 
(文/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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