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禁不住酒店海鲜的诱惑,竟多次驾驶车辆到蓟县偷盗机动车电瓶以获得“品尝”海鲜的钱财,后被办案民警抓获归案。 5月28日清晨,公安蓟县分局兴华街派出所接报警:蓟县东外环路引滦小区对面一汽车电瓶被盗,价值1000余元。案发后,派出所派员展开调查,通过调取附近的监控录像资料,发现一陌生男子的作案全过程。民警分析,嫌疑人作案后,肯定通过汽车或其他交通工具进行运输。民警按照嫌疑男子的体貌特征在案发地周边展开走访。同时,对近期类似案件进行串并,发现三天前发生在碧玉家园小区的汽车电瓶被盗的警情与这次盗窃非常相似,很可能是同一人所为。于是,民警把两起案件案发时出现在现场周边的车辆进行比对和筛查,最终锁定一辆嫌疑车。民警围绕这辆车进行调查,发现车主的丈夫黄某与抓拍中车辆驾驶人的特征基本吻合,其居住在河北省遵化市。在遵化市警方的配合下,5月28日下午,民警抓获黄某。经审查,黄某交代了其近期多次从遵化市驾车到蓟县偷盗电瓶的案情,得手后,低价变卖赃物,用赃款到酒店吃海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