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海鲜水产品批发分享 HAICHANINFO.COM

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分享资讯 » 水产养殖 » 正文

山东济宁加强水污染防治 将取缔违规渔业养殖及非法小码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6-29 16:00:00    来源:中国海产网    作者:将军    浏览次数:125
导读

(记者 谷雨 通讯员 岳岗)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为巩固提高流域治污成果,保障水环境质量和水质安全,近日,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记者 谷雨 通讯员 岳岗)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为巩固提高流域治污成果,保障水环境质量和水质安全,近日,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将进一步加强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 据了解,下一步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国家对南水北调调水沿线水污染防治的工作要求,立即组织开展对涉水排放企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的治污设施运行情况、外排达标情况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偷排、超标排污以及擅自拆除、闲置或者不正常使用治污设施的企业,要依法严肃处理。各县(市、区)要组织对湖区、河道影响水质的畜禽养殖点等进行清理,全面取缔违规渔业养殖,取缔非法小码头,清理沿湖沿河垃圾,减轻面源对湖泊河流水质造成的影响。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要立足预防、预警和应急三大环节,切实完善企业、污水处理厂、园区、县界、入湖口五级拦截防控系统,层层设防,建立全方位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对园区、河流、闸坝等的安全防控设施进行隐患排查,确保出现环境应急情况时,各种安全防控设施能够发挥防控功效。做到辖区河流全覆盖,不留死角,对辖区内河流水质进行监测分析,尤其要针对辖区内风险源特征污染物以及风险源单位聚集区河流下游临近断面进行加密监测,密切关注辖区水质变化,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文/将军)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为将军原创作品,作者: 将军。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www.haichaninfo.com/news/show-39780.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124910107@qq.com。
 


海产批发|海产养殖|大连水产品价格SYSTEM All Rights Reserved
海鲜市场|海水产品|海鲜批发价格|深度水产|海产加盟|海鲜报价|海参加盟|东湖明镜|
业务咨询:15864010277

鲁ICP备130234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