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海产养殖单位(户): 由于前阶段连续暴雨,致使我市大部分养殖池塘被淹,渔业损失惨重,为指导生产做好当前渔业复产,最大限度降低损失,特制订《技术指导意见》,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是修整池埂。检查养殖设施,对塌坎、决堤的池塘,用硬土、碎石或用装入泥土的化纤编织袋,修补重筑,加高、加宽、夯实、加固塘堤,确保塘堤不渗漏。鱼塘与外界已通连的地方,应抓紧填塞,也可临时用防逃网拦严,防止养殖水生动物逃逸。 二是检修设备。对浸过水的增氧机、发电机、水泵、投料机等机械设备抓紧拆卸、冲洗、晾干并进行保养和维修,注意用电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及时清除进、排水渠的淤泥、杂物,修复交通道路、电力等配套养殖设施,尽快恢复生产。 三是补放苗种。摸清塘中苗种存量情况,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补救措施,种苗损失少的可以少补,河蟹类损失中等的适当补充或并塘,鱼虾等全部跑光有条件的进行养殖结构调整,重新进行放养。坚持大规格、稀放的原则,以便于海产养殖动物快速生长。 四是调控水质水位。定期施放生石灰10~15千克/亩,澄清水体、中和酸性、提高pH值,杀灭随雨水带入的一些病菌。虾蟹塘及时降低水位,保护培育好水草,有条件的可将浑水抽出,换注新水,促进水体上下对流,提高溶氧。可定时使用EM菌、芽孢杆菌等有益微生物制剂和水质改良剂,降低水体氨氮、亚硝酸盐、硫化氢含量,改善鱼塘水质和底部生态环境,使溶解氧不低于4毫克/升,pH值控制在7~8之间,氨氮、亚硝酸盐分别控制在0.2毫克/升以下,硫化氢控制在0.1毫克/升以内。 五是培肥水体。对以养殖鲢、鳙、鲫鱼为主的鱼塘,水色保持嫩绿色或茶褐色,透明度在20~30厘米左右;对以养殖草、鲤鱼为主的鱼塘,水色以草绿色或绿褐色为好,透明度在30~40厘米上下;对养殖虾、蟹为主的池塘,则重点要培育水草和提高透明度,水色呈黄绿色或黄褐色为佳,透明度在40~50厘米之间。 六是科学投喂。常规鱼类要投喂全价配合饲料;青虾除投喂细颗粒饲料外,还要适当施肥培饵;河蟹要荤、精、青饲料合理搭配。按照“四定”(定时、定质、定位、定量)原则的要求投饵,但日投饵量要根据 “四看”(看天气、看水质、看水温、看鱼虾蟹活动及摄食情况)原则酌情增减,保证鱼虾蟹吃饱、吃好,健康快速生长。 七是病害防治。加强巡塘,观察所养殖海产动物的吃食、生长、蜕壳和活动等情况,发现异常及时采取对策。要坚持以防为主、防治并举的方针,在饵料中添加多维、大蒜素、免疫多糖等提高养殖海产动物的免疫力,对已发生病害的,要及时对症治疗。腐烂的水草、动物尸体要及时捞出,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八是适时销售。异育银鲫和“四大家鱼”等常规产品在7月初至7月下旬开始轮捕上市;青虾可实行经常性的轮捕销售;翘嘴红鲌、泥鳅、黄颡鱼、乌鳢、甲鱼、牛蛙等特种海产品,也应根据市场行情、养殖密度等情况,采取轮捕上市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