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辽东湾海蜇保护管理即将开始,为做好这项重点工作,营口市于7月5日召开专题工作会进行全面部署安排。 今年营口市海蜇保护管理工作继续坚持五个不变。一是管理机制不变,坚持“政府领导,属地管理,渔业部门具体负责,公安边防、海警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二是领导方式不变,成立市、县(市、区)、乡(镇、办事处)三级海蜇管理指挥部,副县级领导包港制度;三是保护目标不变,实现伏休秩序稳定和海蜇全省统一开捕;四是管理方式不变,实行包保责任制,渔船集中停港,严格执行“人船分离、船网分离”,渔政执法船24小时巡航检查,严厉打击违捕偷捕行为;五是奖惩原则不变,坚持“奖、惩并举”的原则。 主要采取六项管理措施。一是摸清靠实集中停泊渔船数据,不得随意串动。外地渔船一经发现立即扣港,移交船籍港管理部门;二是落实“船网分离、人船分离”工作。在伏休工作基础上,再开展自检自查彻底完成两分离;三是做好人滩分离,清理定置网具。跟随潮汐变化加强巡视,做到随时发现,随时清理;四是加强海上巡查检查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外省(市)渔船来营口市偷捕行为;五是严格落实戒严制度。重点加强对采捕自繁自养贝类渔船的管理,戒严后一律停止作业;六是抓实重要时间节点工作。副县级包港领导要亲自坐镇,现场指挥调度。 营口市指挥部要求,一是抓好工作部署落实。各市(县)区要不等不靠,要召开由乡(镇、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参加的工作部署会,签定海蜇保护管理责任状,指挥部按期进驻开展工作;二是细化工作方案。各市(县)区要制定各自工作实施方案,县区党政主要领导继续担任总指挥,提供组织保障;三是严格责任追究。纪委将按“监督、跟踪、问责”三条原则,对保护管理全过程进行监察;四是加强信息通报。要及时报告动态情况,保证信息畅通;五是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各市县区要制定应急预案,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