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合理利用海蜇资源,根据《山东省渔业资源管理办法》和2016年海蜇资源调查情况,省海洋与渔业厅确定黄海海域海蜇开捕期为2015年7月15日0时至7月31日24时。 牟平区捕捞海蜇渔船应当向到区政务中心海渔局窗口提出申请,按规定缴纳海蜇资源增殖保护费,领取《山东省黄海海域海蜇准捕证》和标志旗,凭证、旗捕捞作业。捕捞区域为养马岛西首至烟威海域交界处机动渔船底拖网禁渔区线内侧,不得跨地市作业;捕捞渔船主机功率为136千瓦(185马力)及其以下渔船;必须使用专用海蜇网,最小网目尺寸不得小于110毫米。 海蜇捕捞期间,牟平区海渔局将加强海蜇捕捞专项证、旗及使用网具的管理发放,加大海上监督检查力度,切实维护好威海海蜇捕捞期间的伏季休渔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