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巧)今年6月19日,柏隆镇青进村海产养殖户张小林承包的鱼塘出现水质发黑,气味异常,养殖的鱼、虾、泥鳅大量死亡的情况,经济损失惨重。 旌阳区水务局渔政人员闻讯赶赴事故现场进行了调查取证。经过仔细勘察,渔政人员在鱼塘北面发现一个入水口是污水的主要来源,在拍下污染现场的照片后,区水务局渔政人员联系区环保部门对污水进行取样封存并带回进行检测。经多次调查取证,工作人员找到了造成水污染的责任单位——柏隆镇一家无纺布生产企业。环保部门检测发现鱼塘氨氮、COD、DOD超标,是造成鱼类死亡的主要原因。 查明原因后区水务局渔政部门、环保部门、柏隆镇人民政府对污染企业和养殖户就因污染造成的经济纠纷进行了调解,双方同意服从调解。7月13日,养殖承包人拿到污染事故责任单位给付的渔业污染事故赔偿款3万元,挽救了经济损失,切实保护了海产养殖户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