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30日,按照山东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省海洋与渔业厅付日新副巡视员带领政法处、环保处、渔业处和省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总队、省淡水渔业研究院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第七检查组直接赴南四湖、东平湖沿湖的滕州、鱼台、微山、东平等县(市)进行实地检查。枣庄、济宁、泰安3市渔业主管局和重点县(市)党委、政府和渔业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分别陪同检查。在此之前,省海洋与渔业厅专门制定了《2016全省环保专项行动渔业养殖污染防治检查工作方案》,采取省市县三级联动的方式部署启动全省渔业养殖污染防治检查工作。 山东省检查组通过听取各地渔业养殖污染防控工作情况汇报、座谈交流、查阅相关档案资料、现场查看等方式,重点检查了南四湖、东平湖等重要水体渔业养殖区划定和执行情况,养殖区内人工投饵性网箱、围网清理取缔情况,非养殖区内渔业养殖清理、取缔情况以及当地渔业养殖污染排放和清洁生产状况,渔业养殖污染防控工作长效机制建立情况等,并互相交流了解决当前突出的渔业养殖环境问题的创新举措和建议等。 近年来,在当地各级党委、政府的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各地渔业部门能够立足当地渔业养殖污染防控实际,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南四湖和东平湖等重要水体渔业养殖污染防控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南四湖、东平湖均根据湖区自然生态和开发利用现状以及环境承载能力,科学划分了湖泊水域功能区,湖内人工投饵性网箱、围网已全部清理取缔或改造,非养殖区内渔业养殖已全部清理、取缔,通过项目带动和产业转型升级,结合湖区综合整治,保持高压态势,确保了湖区养殖得到合理有效控制。 通过开展渔业养殖污染防控专项检查,各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渔政机构进一步增强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加强工作力度、不断提升监管水平,并结合此次专项检查,进一步掌握了当地渔业养殖污染排放和清洁生产状况,充分发挥渔业的生态功能,着力解决当地突出的渔业养殖环境问题,助力生态山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