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8月2日讯(YMG记者 夏丹 摄影报道)昨天凌晨4时许,栖霞市的杜建波像往常一样去巡视自家承包的12亩鱼塘,手电一照,却发现水面上泛起一片白色,出现了很多死鱼。经细查,截至昨天上午11点,鱼塘上层水域的6000余斤鲢鱼全部死光了,直接损失超过了5万元。目前,当地警方已介入调查。 一夜间死了6000斤鱼 “2004年,我就在栖霞市庄园街道马耳旺村南承包了一个12亩的鱼塘,至今一次鱼都没舍得捕捞过。”杜建波告诉记者,2014年,他在鱼塘中投放了大批1尺左右的鲢鱼苗,如今鲢鱼已经都长到了2尺半左右,每条都在3斤多,几乎全部是成鱼了。眼看着就可以收获上市了,没想到却一夜之间6000余斤鲢鱼全都死了。 “会不会是天气闷热,鱼缺氧导致死亡?”记者询问。 “不可能,如果是缺氧,我们7月31号晚上9点多钟来巡查,鱼塘里的鱼还都好好的。当天晚上更热呀。”杜建波表示,自己养鱼多年,根据情况来看,不可能是“缺氧”。 对于大量鲢鱼死亡的原因,杜建波多有猜测。他联系了栖霞市的相关部门,希望对鱼塘水质进行检测,或对鱼的死亡原因进行调查。 鱼塘大量死鱼情况并不少见 眼下,全国各地鱼塘大量死鱼的情况并不少见,原因包括人为投毒、鱼塘水被污染、水“肥”藻类增多导致鱼的缺氧等。养鱼者最终能挽回损失的少之又少。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少在大棚种植的农户,以及投入较大的家畜养殖农户都投了相关农业商业保险,以避免突如其来的损失,而承包鱼塘养殖户却大都并无相关保险。 “目前,保险业针对鱼类养殖的业务,在国内各地多是‘老大难’问题。”我市一家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引发海产养殖风险的因素较多、风险的频率也非常高,这让海产养殖成为了高风险行业,保险公司大多不会承保。与此同时,海产养殖的专业性也非常强,保险产品的定价和查勘定损工作难度较大,保险公司大多也不会自找麻烦。 该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建议,若鱼塘上游有企业,怕给鱼塘造成污染,则可到保险公司投放排放污水的责任保险。 死亡原因是能否赔偿的关键 针对鱼塘一夜间出现大量死鱼的情况,山东君孚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宗魁认为,首先应当确定鱼的死亡原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可以委托具备相关资格的司法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或者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推荐的机构出具检验报告、检测报告、评估报告或者监测数据。 “如果鱼的死亡原因是缺氧等非污染不可抗力的因素,则相应的损失由鱼的所有人自行承担。”张宗魁表示,如果鱼的死亡原因是污染的因素,则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与此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被侵权人请求赔偿的,应当提供证明以下事实的证据材料:(一)污染者排放了污染物;(二)被侵权人的损害;(三)污染者排放的污染物或者其次生污染物与损害之间具有关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