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央视网报道了青岛海关查获一批5000吨、价值2.3亿元的特大走私海鲜案,引发舆论关注。 报道中提到,经调查,这批虾夷扇贝柱等冻海产品部分来自日本“福岛附近海域”。随后,各地检验检疫部门、食药部门陆续发出辟谣,称“辐射海鲜”未从正规渠道进入当地。 国家质检总局官网则显示,自2011年3月24日算起,中国已连续五年禁止进口日本福岛县等周边都县的海产品。 而“辐射海鲜”本身是否值得担忧呢? 长期关注核能领域、北京大学物理系副教授雷奕安告诉澎湃新闻,人类食用受到核辐射污染的海鲜,患癌的可能性将会增大,其中小孩和女性更加敏感。 而这些走私而来、有潜在核辐射污染的食物在端上餐桌之前,会被监管出来吗? 对此,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的教授罗云波认为,这些食品一旦入境,不论走私与否,都可能在诸如重新分装、运输、市场流通等环节上被查出。 福岛核辐射仍超标,食用其海鲜或易患癌 2011年3月11日,日本福岛核电站核泄漏。中新网2015年12月曾报道,美国海洋放射化学家称,采集的太平洋海水样本的测试表明,日本福岛核电站事故发生四年后,仍有放射性物质泄漏。 北大物理系副教授雷亦安对澎湃新闻说:“在核辐射环境中,含有放射性同位素碘-131和放射性同位素铯-137的放射粒子,会随着水生动物的生命过程,进入生物体内,于是水生动物自身便成为一个核放射源。” 他认为,如果海鲜受到核辐射污染而成为核放射源,食用后可能会增加人体患癌的可能性,其中,小孩和女性更加敏感。 此外,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的教授罗云波指出,半衰期内的放射性物质,可能对人体细胞造成损害,引起DNA突变,从而导致畸形、肿瘤等。 不过,雷亦安也表示,核辐射具体对人体的影响程度,还需要检测放射性活度(可以理解为每秒钟产生多少次辐射)。 雷奕安提到,人们平时经常吃的食物很多都有辐射,“但这属于无法排除的本底辐射,也就是自然界天然存在的辐射,与核辐射应该区分开来。” 澎湃新闻注意到,日本海产厅官网于2014年发布的一份《关于污染水泄漏和海产品的安全性》(中文版)显示,福岛县内海产品2011年4-6月超过放射基准值的比例为57.7%;事故一年后,该比例减小了一半;2013年10-12月,只有1.7%的海产品超过基准值。 然而,据雷亦安估计,目前福岛地区的核辐射应该还是比周边地区“高出几倍”。 有核污染隐患的海鲜偷入境,如何拦截? 2011年3月24日,国家质检总局曾发布公告《关于禁止部分日本食品农产品进口的公告》称:“自即日起,禁止进口日本福岛县、栃木县、群马县、茨城县、千叶县的乳品、蔬菜及其制品、水果、水生动物及海产品。” 该公告明确,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应加强对包括福岛县在内的其他输华食品农产品中放射性物质浓度的检测,防止受放射性污染食品农产品进口。 也就是说,假设这批从日本“福岛附近海域”而来的海鲜从正规入境渠道进口,便会被海关和当地检验检疫机构“截获”。 而根据媒体报道,广西、广州、石家庄等多地的检验检疫部门都在近期密集辟谣,称“辐射海鲜”没有从当地口岸通过。 然而实际上走私海鲜也并不会从口岸通过。 对于此次青岛海关查获的走私海鲜,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的教授罗云波表示,即使这批走私海鲜有部分已流入国内市场,海鲜从储存、运输,到预包装等过程都有监管,完全可以被查出来。 罗云波介绍,不论走私与否,食品一旦入境,也就进入了国内的食品监管范围,与正规渠道而来的食品监管程序一样。 2006年起施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三十七条显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制定并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对生产中或者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对进场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抽查检测;而农产品销售企业应对其销售的农产品建立进货核查验收制度。 而针对有媒体报道的有批发市场表示食品安全检测并不包含放射性检测,罗云波则指出,目前国内针对食品的辐射检测目前本来就不是必检项目,也没必要纳入日常监管。 罗云波认为,对市场上的海鲜冻品无需过多担忧。他说,“走私本身是违法行为,海关如果能把好关,入境产品经过检验检疫,放射性污染的隐患应该不会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