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荆州市拆除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渔业养殖围网设施工作动员会在洪湖市召开,会议要求彻底拆除洪湖保护区渔业养殖围网设施。在2016年12月31日前,将现有的15.5万亩围网全部拆除,一亩不留。在洪湖保护区生产生活的渔民及其他各类生产生活设施,必须在2016年12月31日前全部撤离保护区,一户不漏,一户不剩。从2017年1月1日起,洪湖保护区禁止任何形式的渔业围网养殖活动。 副市长袁德芳指出,洪湖围网拆除工作是生态保护、依法行政、改善民生的迫切需要,各地要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可行的渔民安置措施,落实好渔民上岸安置工程,用足用好项目资金,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作用。要通过挂图作战、倒排时间表等方式,大力推进围网拆除工作,确保完成围网拆除任务。 袁德芳还分别与荆州市洪湖湿地局、洪湖市、监利县负责人签订围网拆除工作责任状。(记者董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