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拆围通知精神,彻底摧毁东洞庭湖未拆非法矮围,华荣县持续发力、主动推进该项工作。 一、基本情况 华容县所辖洞庭湖水域25.5万亩,其中植苇4万亩、植树1.5万亩,原有非法矮围大小23处共6.44万亩。矮围形成的主要原因是团洲溃垸后挖泥沟形成的矮围、血防灭螺留下的矮围、缺少生产面积而承包水面进行养殖形成的矮围,按照省市拆除非法矮围统一部署,到目前为止,共拆除矮围22处近6万亩,还剩下注滋口镇隆庆河渔场和县湿地保护局舵杆洲芦苇场等2处矮围未拆除。 二、尚未拆除原因及所做工作 1、未拆除矮围的基本情况。 隆庆河渔场1处非法矮围位于新沟闸外800米处的洞庭湖水域,面积3500亩。矮围的形成原因是,注滋口镇隆庆河渔场捕捞组渔民无生产面积,承包水面进行养殖而遗留下来的问题。上世纪60年代,14户专业捕捞渔民,无生产田土,仅从幸福乡购置10亩土地面积作为该组宅基地,因而一直将此水域作为捕捞作业基地。近年来,随着自然劳动力的增长,14户渔民已发展为33户、116人,加上洞庭湖渔业资源锐减,渔民靠合法捕捞已无法维持生计,捕捞组曾向县政府上访,要求解决渔民生产面积。2002年,县政府会议纪要将该矮围交由隆庆河渔场进行生产与经营管理。 舵杆洲芦苇场矮围形成,主要是近年来芦苇价格猛跌,芦苇场经济效益不好,职工收入没有保障,由10多名本场职工通过集资方式围挽建成,位于新沟闸外洞庭湖水域,面积2000亩。 2、当前所做工作。省政府于2009年11月发布《湖南省洞庭湖区水利管理条例》,禁止在洲滩上抬垄植树或者修筑矮围从事种植养殖活动。从该捕捞组围栏养殖开始,县海产局就一直制止其围栏养殖行为,渔政局多次下达处罚文书。2012年,县渔政局对其擅自围栏、无证养殖的行为依法给予立案,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此案移交县人民法院后,法院下达强制拆除裁定书。对于政府当前拆除养殖围栏并功能性摧毁矮围,该捕捞组渔民表示服从与支持,但是也提出了要求。一是进行补偿。围栏养殖投入资金至今没有收回,望政府补偿到位。二是搞好安置。给予生产面积,解决基本生活来源。三是保障收入。部分渔民确实存在困难,希望给予低保或救助。而舵杆洲芦苇场职工同样服从和支持政府决定,但也存在同样的困难,希望县委、县政府给予重视和关爱。 三、持续推进非法矮围拆除工作 9月13日,华容县代县长陶伟军组织召开农口系统调研会,专题听取了海产局负责人相关汇报;指出省对市年终综合绩效考评有40分,市对县也将此事项纳入了年底综合考评;并强调要按照上级要求,持续推进非法矮围拆除工作。目前,要继续强化领导责任,于今年底前彻底摧毁洞庭湖非法矮围,恢复洞庭湖水域、滩涂、湖洲本来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