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美库(海产品库)区规范网箱养殖工作方案为切实加强湖美库(海产品库)区水域生态环境保护,预防湖美库(海产品库)区网箱无序养殖而导致的缺氧死鱼,水质恶化,确保库(海产品库)区网箱养殖科学规范,保障渔民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2016年1月-8月,思想动员阶段,组织力量加强巡查,进村入户做好宣传动员,积极引导养殖户规范网箱养殖。高才村、岬才村及驻村工作队通过召开养殖户会议及入户宣传负责所驻村的政策宣传工作,乡海产站负责信息平台发送及户外广告宣传。二、2016年8月-9月,调整完善渔业公司工作人员,指导其规范运作。由渔业公司制定网箱分配方案,并动员村民按规范养殖报名。三、2016年9月1日-9月15日,限期报名,对规范养殖户做好登记调查,并签订规范养殖协议,对不规范养殖的要求其按规定限期整改。高才村、岬才村主干每人须完成动员规范养殖10户,其他村两委每人须完成5户。渔业合作社正常上班人员每人须完成10户以上的规范养殖报名、签订协议 。四、对于拒不报名、不整改的养殖户,于9月20日前上报乡政府,由乡政府进行调查核实后,根据田政文〔2016〕109号文件要求于9月底前上报县政府,由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予以强行拆除。对个别严重违反养殖规划要求的养殖户,经乡政府调查核实后,报县法院、县渔政执法大队及县生态综合执法局给予立案调查处理。五、2016年10月,配合县政府对擅自增加网箱数量和面积的网箱进行强行拆除,同时配合县执法部门调查取证。六、2016年11月-12月,乡海产站、高才村、岬才村、渔业公司要加强巡查,控制新鱼苗下水,同时配合执法部门执法。对未经检验检疫的鱼苗上报县渔政执法大队依法处理。 湖美乡人民政府 201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