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下午,在行政中心6号楼6号会议室召开了“澧县洞庭湖区养殖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副县长赵长津、政府办副主任唐从国、县直12个成员单位和7个相关镇、街道参加会议。 会议宣读了《澧县养殖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7个相关镇、街道签订并递交《澧县养殖环境整治专项行动责任状》。我县养殖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总任务为385户,栏舍建筑面积117187.4平方米,2016年底前完成退养任务的70%,2017年底前全部完成,今年的工作任务将在第四季度分三次进行调度和结账,会议上明确了12个成员单位和7个镇(街道)的工作职责,要求各单位和责任人积极履责,就如何顺利推进整治行动多拿措施,多想办法,确保按照行动要求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会上,副县长赵长津强调指出,要从三个方面开展澧县洞庭湖区养殖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一是统一思想,自觉行动,充分认识养殖环境整治的重要性,二是明确目标,分步实施,增强开展养殖环境整治的主动性,三是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养殖环境整治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