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咚”一声巨响,打破了9月29日凌晨的宁静。扬中交警大队八桥中队马强警官回忆说,事发当晚,50多岁的山东男子刘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着一辆重型普通半挂车,车上满载着30吨某品牌瓷砖。 事发前,刘某沿镇江扬中238省道由北向南,行驶至八桥加油站“T”形路口时,由于夜晚雨比较大,可见度比较低,因此当路口绿灯亮起时,刘某并没有发现红绿灯路口后面,是一条河塘。 刘某对扬中道路根本不熟悉,绿灯亮起便驾车直行,一下就冲进了路口后面的河塘中,好在刘某逃出汽车,最终安全游上了岸。 马警官说,到场后发现河塘污染受损,道路路牙绿化、车辆受损。万幸的是,此次事故没有任何人员伤亡,仅仅造成了经济损失。 由于是单边事故,9月30日开始就联系了相关保险公司到场,进行车辆打捞以及后期的理赔。对于翻入河中的30吨瓷砖,在车子出水后,考虑到打捞成本、瓷砖破损等综合因素,刘某斟酌再三,决定全部放弃打捞。 机油瓷砖“入侵”河塘,也要赔钱 几天来,经过多轮洽谈,最终谈妥刘某赔偿河塘损失15000元,道路绿化损失2918元。 马警官告诉记者,刘某跟河塘的承包人进行了沟通,承包塘主表示,车辆机油、大量瓷砖等异物“入侵”河塘,将对河塘中养殖的鱼儿产生污染等“损害”,包括后期打捞瓷砖还有费用。充分商榷后,确定帮鱼儿索赔“损害费”1.5万元。 马警官还告诉记者,目前两笔赔款已经全部到位,不过,因为鱼塘的污染等属于间接损失,保险公司无法核定,最终这1.5万元,是由刘某掏钱支付的。 通讯员卞志鹏 全媒体记者万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