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农业部2012年第7号﹚规定,按照《农业部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抽查的通知》﹙农质发〔2013〕9号﹚安排,受农业部委托,农业部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技术人员在省水科所相关人员陪同下,来永修县开展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
11月25日,抽查组一行三人在永修县渔业局行政执法人员﹙需具备执法证件﹚配合下,深入永丰垦殖场水产场、三角乡西湖水产场、白莲湖鳜鱼良种繁育场、华勇网箱养殖合作社四单位,随机抽取7个草鱼、2个鳜鱼检验样品并现场取样,在相关人员鉴字盖章后密封装袋,同时还调查了养殖户的生产档案记录及包装标识的规范性。
此次抽查工作在江西省永修和余干两县实施,抽查结果代表江西省水产品质量安全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