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泰国媒体消息,泰国劳工部就业厅研究后批准在国内海洋捕捞和海产加工行业就业的外籍劳工可更换新雇主,但规定只限在该行业内操作。而对外籍劳工从事不符合就业许可证指明的行业的工作情况,将予以最高不超过2万铢罚款的处罚。 就业厅长信哈迪表示,经研究后,就业厅决定允许在国内海洋捕捞和海产加工行业就业的外籍劳工可更换新雇主,但规定只限在该行业内操作。此规定旨在让外籍劳工管理更加有效率,且实行同一操作标准。具体要求是:1、海洋捕捞和海产加工行业就业的外籍劳工的工作许可证,可在该行业内更换新雇主,不限制更换雇主的次数和不限制雇主所在府治;2、在其他行业就业的外籍劳工的工作许可证,可更换工作种类、雇主或工作地点,以海洋捕捞和海产加工行业就业;3、不允许在国内海洋捕捞行业就业的外籍劳工,转到其他非海洋相关行业就业;4、不允许在国内海产加工行业就业的外籍劳工,转到其他非海产加工相关行业就业。 信哈迪表示,对不按规定就业的外籍劳工,检查发现将按违反2008年外籍劳工就业法规处理,最高罚款不超过2万铢。而外籍劳工就业地点与工作许可证不符,最高罚款不超过1万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