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记者 王娇榕 通讯员 林素莹)总以为自己不造谣,只是在自己微信朋友圈转发别人的信息应该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近日,惠安县小岞镇的康某因涉嫌传谣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近期,在微信群、朋友圈等网络上出现一条信息:“福建省惠安市人民医院昨天凌晨二点二十三分,三名男女生感染SK5病毒死亡,最大的32岁,最小的5岁,参与抢救的医生已被隔离,中央1台经公安机关核查,暂时别吃鱼,凉皮,冷面类,酸菜,特别是草鱼,酸菜鱼,目前福建省有3167个已感染。收到马上发给你关心的人,最好是群友。为了您的健康,请转发。暴风雨污染严重,少买鱼吃。”。9月25日,康某看到其外号“小贼”的微信朋友圈内发布以上所述内容,在没有证实的情况下,在其朋友圈、微信群转发,引起当地群众热议的同时,还造成了社会恐慌。 随后,小岞派出所民警将康某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询问,康某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违法嫌疑人康某因涉嫌传谣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编造传播谣言系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法律,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共同维护健康的网络环境和良好的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