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食药监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16批次不合格食品被通报,沈阳三家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肉制品上黑榜,在沈阳大东吉祥市场两家商户抽检了1批次草鱼和1批次泥鳅因检出禁止使用的孔雀石绿被曝光。 本次公布了七大类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覆盖7个生产省份的487家企业,共计916批次,抽检项目包括铅、镉、总砷等重金属,柠檬黄、日落黄、糖精钠等食品添加剂等283个指标。检出不合格食品16批次,不合格率为1.75%。 在不合格的16批次食品中,涉及3家沈阳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肉制品,具体包括沈阳吉顺达食品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午餐三文治(淀粉肠);沈阳市于洪区延吉天池肉食品加工厂生产的1批次牛板筋(酱卤肉制品),因菌落总数超标不合格;沈阳市馨溢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散养鸡(酱卤肉制品)则存在山梨酸及防腐剂相关项目不合格情况。 在被抽样单位沈阳市大东区吉祥市场的商户中检出1批次草鱼和1批次泥鳅存在禁止使用的孔雀石绿的情况,孔雀石绿是有毒的三苯甲烷类化学物,既是染料,也是杀真菌、杀细菌、杀寄生虫的药物,长期超量使用有致癌的风险,无公害海产养殖领域国家明令禁止添加。 在被抽样单位沈阳市大东区长安综合大市场内,两家商户检出1批次武昌鱼和1批次鲫鱼恩诺沙星超标;在沈阳市大东区辽沈农贸综合市场的一家商户检出1批次鲫鱼也存在恩诺沙星超标情况。 在被抽样单位沈阳市大东区毛君屯社区菜市场的1批次泥鳅鱼和沈阳市大东区惠洪喜海产经销部的1批次鲫鱼均检出不可检出的呋喃唑酮代谢物。硝基呋喃类药物是一种广谱抗生素,曾广泛应用于畜禽及海产养殖业,以治疗由大肠杆菌或沙门氏菌所引起的肠炎、疥疮、溃疡病等。硝基呋喃类药物及其代谢物对人体有致癌、致畸等副作用,目前我国已全面禁止硝基呋喃类抗菌素在海产养殖业中使用。 此外,检出的不合格食品还包括大石桥市兴旺酸菜厂生产的1批次兴旺酸菜(甘兰)和1批次兴旺酸菜(白菜)及大石桥市水源吉隆酸菜厂生产的1批次吉隆酸菜被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和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项目超标。 对本次公布的不合格产品,辽宁省食药监局已组织各市食药监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涉及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了查处。